发布日期:2010-07-15 作者:营销型网站建设 点击:
新备案系统网站主办者需带的证件
各网站用户:
从2010年7月5号,工信部新备案系统正式上线使用。现在将备案流程及相关携带证件告知如下:
1.登录我司备案系统:http://beian.027idc.com:6789 ,注册,提交主体及网站信息.
2.携带相关证件来我司当面核验及拍照(网站主办者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,包括单位和个人两类).
(1)网站主办者为单位,核验证件为:
如网站主办者为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,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为核验其单位资质的第一证件,在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情况下,可核验事业法人证书或社
团法人证书等证件(一律以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)。
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,核验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(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)。
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,核验军队代号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。
网站负责人的个人证件:如网站负责人为中国公民,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,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,可核验户口簿、军官证、台胞证等原件;如
网站负责人非中国公民,则核验其护照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。
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。
(2)网站主办者为个人,核验证件为:
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,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,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,可核验户口簿、军官证、台胞证等原件。
如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,则核验其护照原件并留存复印件。
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。
武汉电信企盟互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ICP备案中心
2010.7.15